回饋金名稱
高雄市燕巢區垃圾衛生掩埋場(灰渣掩埋場)回饋金
法源依據
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第5條
核撥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回饋區域
一、燕巢區深水里臥牛巷、湖內巷
二、燕巢區南燕里中生巷
補助額度
由環保局統一計算運至本區衛生掩埋場之飛灰、灰渣量,以每公噸回饋200元的方式計算收入(回饋辦法第9條第1項第2款)。
補助項目
一、地方公共建設。
二、環境衛生、美化環境、公害監測鑑定及醫療保健。
三、育樂及民俗活動。
四、提升生活品質或經管理會建議符合法令規定之事項。
五、回饋設施維護管理費。
六、相關行政事務費。
七、其他與環境保護有關之事項。
運用情形
依高雄市廢棄物處理場廠回饋辦法第5條所列支用項目,詳列使用計畫、經費概算,並召開定期會,提報回饋金管理會委員審議通過後,並經環保局核定後始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