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申請期間自4月16日至5月31日止,有需求者可洽燕巢農會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
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簡稱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簡稱汰舊換新電動農機)等7項。
補助對象:
通過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具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經友善環境耕作登錄之農民、農業部輔導且登錄有案之青年農民、花卉產銷班班員及參與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者等,符合其中一項即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期間:
第一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
第二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本案以補助個別農民1/3為原則,電動農機提高補助比例為1/2。
*受補助農機核銷時須檢附農業機械使用證,應先檢具下列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1)國民身分證、(2)印章、(3)購置農機之統一發票及農機出廠證明。
*補助計畫詳細資訊請參閱農業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