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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政訊息

    115年「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接續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關農地對地給付(接續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休耕及轉(契)作等補助措施,受理申報期間自115年1月2日起至2月6日止。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2-23 17:12 聯絡人:農業課-郭小姐 聯絡分機:07-6161411*264

    一、「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農地對地給付」,補助對象為都市計畫外「一般農業區」及「特定農業區」編定為「農牧用地」持續耕作使用之土地,經申報並勘查種植情形符合給付標準者。每公頃每期補助5,000元(約一分地每期500元),一年可申請2期。「農地對地給付」,每年都須重新申請。

    二、申報地點不限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可就近向全國各地任一公所提出申請,並由該受理申請單位辦理後續核定及撥款作業。申請請後當年度不得要求變更申報受理單位。

    三、契作硬質(或青割)玉米、契作牧草、契作高梁,得「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獎勵金適用範圍,無須於基期年中種稻或種植契作甘蔗有案。獎勵標準為硬質玉米:7000元/分/期作;青割玉米:4500元/分/期作;契作牧草:4500元/分/期作;契作高梁:5500元/分/期作。

    四、為分散申報人潮,縮短申報等待的時間,請農友依戶籍所在里別配合本所規劃時間辦理申報。對於配合規劃時間辦理申報的農友將優先予以受理。各里優先受理申報時間規劃如下:

    1月5日至1月9日:東燕里、西燕里、南燕里、瓊林里。

    1月12日至1月16日:安招里、角宿里、鳳雄里。

    1月19日至1月23日:金山里、尖山里、深水里、橫山里。

    1月26日至1月30日:戶籍在本區以外之農民。

    五、請農戶攜帶以下資料辦理: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農會存摺(影本)及印章。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

    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提供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或代耕證明。

    其他文件: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

    上版日期:1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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