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構及住宅修繕計畫受理期限自本(113)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
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於期間內提出申請
相關規定請參閱「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
如有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高雄市原民會衛生福利組 陳孟寧07-7995678-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