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8年1月1日起,結訓、停訓離營之後備軍人(含補充兵),不需再赴區公所辦理報到,以國防部與內政部間之資訊系統傳輸方式完成離營通報作業。
聯絡窗口:民政課兵役服務台 電話:6161411*13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