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期間沙包領取注意事項
一、因應汛期期間發放防災沙包作業,請與本所經建課確認登記,並配合填寫「防災沙包領用單」(如附件)後,自備車輛載運沙包。
二、使用後請自行送回原發放單位。
三、提醒您,若亂丟沙包造成環境污染,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四、沙包相關問題請洽 燕巢區公所經建課 07-6161411,分機159。
應變中心開設期間,請直撥燕巢區災害應變中心專線:07-614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