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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常見問答

    如何辦理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1-06 15:27

    如果家庭總所得較低,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

    其申請方式如下:

    1.全家人口的計算範圍:

     (1)申請人

     (2)配偶(離婚不列計)

     (3)一親等之直系血親(無論是否與申請人同戶籍皆要列計)

     (4)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

     (5)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2.必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私章。(代辦者亦需檢附)

      (2)應計算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已歿者請檢附 除戶戶籍謄本)

    ※若一親等直系血親非本國人時,應檢附經外交部授權機關驗證之該外國身分

      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3)最新一期國民年金保險繳款單

     (4)其他文件:16歲(含)以上至25歲(不含)以下仍在學者應檢附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服役證明、在監證明、退休俸證明、失業給付證明.....等。

     

      諮詢電話:(07)6161411轉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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