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庭總所得較低,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
其申請方式如下:
1.全家人口的計算範圍:
(1)申請人
(2)配偶(離婚不列計)
(3)一親等之直系血親(無論是否與申請人同戶籍皆要列計)
(4)同一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
(5)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2.必備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私章。(代辦者亦需檢附)
(2)應計算之全家人口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已歿者請檢附 除戶戶籍謄本)
※若一親等直系血親非本國人時,應檢附經外交部授權機關驗證之該外國身分
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
(3)最新一期國民年金保險繳款單
(4)其他文件:16歲(含)以上至25歲(不含)以下仍在學者應檢附在學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服役證明、在監證明、退休俸證明、失業給付證明.....等。
諮詢電話:(07)6161411轉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