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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課常見問答

    什麼是「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4-25 09:17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農業環境基本給付補助簡述如下:

    一、申請土地資格:

    (一)須為都市計畫外「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土地。

    承租臺糖公司或公有土地,如屬都市計畫外「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也可以申請。

    (二) 須種植水稻、雜糧、果樹、蔬菜、花卉…等或其他農糧作物,維持農作生產使用。

     

    二、補助金額:申報後經勘查確認,每公頃土地每期補助5,000元(約每期每分地500元)。

    一年可申報2期。

     

    三、其他限制:農地不可耕作的面積應予扣除,環境維護措施(休耕、翻耕)、種植林木或庭園景觀栽植等,不予補助。

     

    四、申請時間:每年1月份全國統一受理時程,可申報全年2期作物,詳細日期由農委會公告。本市於每年6月1日至30日受理二期作補申報及變更申報。其他縣市補申報及變更申報受理日期依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年度公告辦理。

     

    五、申報地點:各地鄉(鎮市區)公所皆可申報,不限戶籍或土地所在地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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