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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

    疫情期間上網追劇要注意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12-21 09:49

    受到疫情影響,民眾待在家的時間越來越長,追劇消磨時間也成為一種新的生活方式。許多民眾會透過訂閱線上影音,例如Netflix、LiTV、KKTV、MOD、my Video、FriDay等觀賞節目,因此衍生一些消費爭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處)彙整本(110)年1月至5月止有關線上影音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共計36件,主要態樣及提醒事項分述如下:

    一、退費爭議:共計18件。

    (一)爭議態樣:業者無比例退款之規定、消費者取消訂閱要求支付違約金、被重複扣款、取消訂閱後仍被扣款、未申辦影音加值服務等。

    (二)提醒事項:消費者訂閱線上影音時,務須特別留意並看清楚業者有關收退費之公告或規定,倘業者規定不明確,消費者於訂閱前應主動向業者詢問,或考慮放棄訂閱。

    二、網路連線異常:共計5件。

    (一)爭議態樣:網路異常影響收視權益。

    (二)提醒事項:民眾如遇到網路異常問題,應立即向電信業者及影音業者反應。若係可歸責於電信事業之事由造成連線中斷,民眾可分別依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或固接連線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之相關規定,向電信業者爭取協商扣減月租費。

    三、自動續約扣款:共計4件。

    (一)爭議態樣:免費試閱或付費訂閱期滿後,自動續約扣款。

    (二)提醒事項:不論是免費訂閱或付費訂閱,業者可能搭配自動續約之服務,亦即消費者於訂閱期滿後未主動取消,業者即會逕自為消費者續約。故除訂閱前須特別注意有無自動續約規定外,訂閱後如無意續訂,亦須記得於期滿前取消訂閱,方不至被繼續扣款,造成荷包損失。

    四、誤點選訂閱服務:共計3件。

    (一)爭議態樣:小朋友不慎點選訂閱服務。

    (二)提醒事項:家長平時應教導小朋友正確使用手機、電腦等資訊產品之觀念,例如不要隨意點選畫面上不熟悉之按鈕,以致誤選到訂閱服務,而生費用爭議。

    五、其他:共計6件。

    (一)爭議態樣:業務人員不當推銷資費方案、門市人員隱藏優惠方案、在電商平台購買線上影音服務遭詐騙等。

    (二)提醒事項:目前各家業者推出之影音內容及資費方案五花八門,民眾應多加比較及考慮後再行選擇,以免後悔。另外亦應盡量選擇國內知名之影音平台或業者,並且不要在來路不明之網站訂閱,以免受騙上當。

          目前因為尚無線上影音之定型化契約範本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故關於線上影音之訂閱或取消,原則上係依業者之規定運作,遇有爭議時,則參酌消費者保護法及民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對消費者而言,事後救濟不如事前注意。因此,行政院消保處在此呼籲疫情期間上網追劇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訂閱時可優先選擇有提供免費試閱之業者,並評估節目內容、品質、收費等是否符合自己之需求。

    二、訂閱前務必仔細閱讀有關收退費等規定,尤其要特別注意有無自動續約之條款,以免日後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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