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最新消息

    115年度防暴創意競賽金句獎徵件活動簡章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9-24 10:16 聯絡人:許小姐 分機:6161411*171

    一、緣起

    為推廣「暴力零容忍」之意識,並鼓勵社區組織、鄰里及大眾以多元、創意方式參與暴力防治工作,透過簡潔有力之文字與短句,凝聚全民對「暴力零容忍」共識、破除相關迷思,強化大眾對暴力防治議題的辨識與敏感度,建構無暴且友善的社會,爰規劃辦理本次徵件活動。

    二、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三、目的

    為展現社區組織投入初級預防宣導之多元樣貌,增進社區間彼此觀摩學習與分享交流,加強推廣防暴理念與擴大參與,提升社區參與初級預防工作之意願與能力,特辦理本活動。

    四、參加對象及分組

    ( 一)團體組:以本市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團體為限,每個團體組織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

    (二)個人組:以衛生福利部社區防暴宣講師、高雄市社區防暴宣講(師)人員為主,或對於性別/家庭暴力防治有興趣之一般民眾;須年滿18歲(含)以上並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或居留證明,每個人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

    五、主題

    (一)作品須與預防性別不平等、兒童及少年保護、老人保護、身心障礙者保護、親密關係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以及性影像防治等議題相關。

    (二)每一參賽者(團體或個人)限投稿1件作品,不得同時參加團體組及個人組,亦不得以相同或不同作品重複投稿,同一作品不得由不同參賽者重複投稿。內容須為原創之文字標語或短句,簡潔有力、易於傳播,並體現「暴力零容忍」及「破除暴力迷思」等核心概念。

    六、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逾期送件、資料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指定網址(https://forms.gle/PboWu3G7job8czpK7)填寫報名資料(含真實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並繳交完整參賽作品、理念說明及授權同意書等資料,待收到確認回復信件,即完成報名手續。

    (三)應繳資料,參賽團體組織及個人皆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團體組請檢附立案資料。

    2.須於報名表完整填寫參賽作品(文字於20字以內,不含標點符號)、作品理念說明(200字以内)。

    3.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件):簽名或核章後,將掃描檔案上傳;團體組則由代表人簽名或蓋章後,將掃描檔案上傳。

    七、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書面審查:邀請專家學者及本中心代表組成評審小組,依評審標準進行書面評審,評選團體組及個人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應繳資料未齊、主題不符,或作品內容涉及毀謗、歧視、仇恨、煽動暴力或其他不當內容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評審項目及評分占比:含主題契合(30%)、創意表現(25%)、推廣效益(25%)、社會影響力(20%)。

    (三)最佳人氣獎:

    1.團體組及個人組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作品,於115年12月5日(六)成果發表會活動現場公開展示,由現場民眾投票。每人團體組及個人組各限投1票,各組票數最高者獲最佳人氣獎。

    2.如最高票數有二名以上參賽者/隊伍相同,則由評審小組依書面評審總分高低決定之。

    八、獎勵

    (一)團體組:第一名2萬元、第二名1萬5,000元、第三名1萬元,佳作5,000元(取2名)、最佳人氣獎2,500元。

    (二)個人組:第一名1萬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佳作3,000元(取2名)、最佳人氣獎1,500元。

    (三)參賽者/隊伍未達上開各該獎項之獎勵基準時,各該獎項、獎額得從缺,併入他款獎項運用。

    九、獲獎通知及頒獎規定

    (一)評審結果於書面審查後,公告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官網(https://safesex.kcg.gov.tw/),並請獲獎參賽者/隊伍於115年12月5日(六)參加本中心辦理之「115年度高雄市性別暴力社區初級預防工作成果發表會」並進行領獎。

    (二)報名參賽者/隊伍須留下真實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等相關資料,承辦單位將依據參賽者/隊伍提供之通訊方式聯繫及寄送獎狀與獎金,如因參賽者/隊伍提供之資料不完整、不實或錯漏,致承辦單位無法聯繫或寄送獎狀、獎金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及相關權利,不得異議。

    (三)得獎者/隊伍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及承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隊伍提出相關證明,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四)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所得扣繳及相關申報事宜;實際扣繳金額依得獎者身分及當時適用之稅法規定辦理。

    十、注意事項

    (一)作品須為原創創作、嚴禁抄襲,且為未曾獲得國內外競賽獎項。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除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外,並追回獎狀及獎金,且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有任何異議。

    (二)著作權屬參賽者/隊伍所有,但應同意其參賽作品與其他相關資料,自受理報名起至活動結束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人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且主辦單位擁有所有作品使用、改作、修飾、部分剪輯、出版、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或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之權利;參賽者/隊伍不得另外要求任何給付。

    (三)主辦及承辦單位取得參賽者/隊伍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115年度防暴創意競賽金句獎徵件活動」相關評審事宜,進行辨識身分、通知獲獎、寄送獎狀與獎金及相關事項等行政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隊伍之個人資料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活動所蒐集參賽者/隊伍之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

    (四)參賽者/隊伍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及承辦單位將無法受理本活動報名。如參賽者/隊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參賽資格時,視為放棄參賽。

    (五)參賽者/隊伍須詳閱本活動簡章,報名即視為認同本活動簡章所有規定,並應簽署授權同意書,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六)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之權利;若有簡章未盡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告,且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取消之權利。

    (七)本活動所有參賽之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八)本活動簡章及附件之電子檔,請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官網(https://safesex.kcg.gov.tw/)下載。

    十一、聯絡方式

    本活動簡章及相關報名事宜,請洽綜合規劃及行政組賴靖閎社工師,07-5355920分機211。

    發布日期:115-09-24
    :::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