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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為調和與兼容傳統習俗文化及動物保護思維,加強宣導宗教與民俗活動使用動物行為轉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6-02 18:19 聯絡人:郭佳亭 分機:y106ting@kcg.gov.tw

    一、為落實憲法保障宗教自由之精神,並使傳統民俗文化與現代動物保護思維與時俱進、和諧相容,宣導宗教團體逐步轉型,避免採行具爭議性之動物祭祀方式。

    二、宣導動物保護觀念;對於仍辦理賽神豬活動之宗教團體,於(祭)典活動辦理前,加強動物保護法規說明

    三、請多加運用部全國宗教資訊網「好人好神專區」,有關友善動物之祭祀替代案例及相關法規
    資訊,宣導或提供宗教團體及民眾參考運用。

    發布日期: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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