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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修正第5條條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6-15 15:14 聯絡人:郭佳亭 分機:y106ting@kcg.gov.tw

    修正係延長暫行條例之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至117年6月9日止。

    發布日期:1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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