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係為改善農業缺工措施並透過多元管道招募本國勞動力,獎勵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畜牧場須為國內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之自然人登記者,適用動物類別包括豬、牛、羊、鹿、雞、鴨、鵝,共計七類。 二、畜牧場參與計畫期間,應以月薪制僱用飼育管理員,並應保障飼育管理員月薪為新臺幣32,000元(含)以上,及依法提供勞(健)保及職業災害保險。 三、對畜牧場新僱用且連續就職滿一個月之飼育管理員給予獎勵金,每人每月最高新臺幣8,800元。